注册服务协议

版本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版本生效时间:【2022】年【11】月【3】日

特别提示:

本协议是用户(下称“用户”或“您”或“本人”)与好分期平台之间就您使用好分期相关服务等事宜所订立的契约,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适用于您在好分期平台的全部活动。您注册成为好分期平台用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一旦注册,视为您接受好分期服务时必须受以下条款的约束。在您注册时,您承诺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特别是“加粗”条款,并承诺遵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不接受或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不要进行注册。好分期客服电话:400-085-6608。

好分期平台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好分期”、“我们”、“公司”或“本公司”)合法运营的(包括对应网站及公司已经开发及将来不时开发的自行或委托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布、提供部分或全部公司服务功能的移动终端软件,包括但不限于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以下简称“本服务平台”)为您及本服务平台的各合作机构共同提供互联网消费信贷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品或服务网络交易平台等综合服务的互联网技术及信息服务平台。

一、本协议的签署和修订

1.1     用户应当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的18周岁(含)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如您违反前述注册限制注册账户并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公司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您的用户资格,并要求您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另,您知悉并同意,基于信贷业务本身的限制,好分期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任何信贷类服务,如您虽已年满18周岁(含)但注册或申请相关服务时仍为在校大学生的,好分期有权在核实您的身份信息后立即停止为您提供信贷服务。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所载各条款及公司通过好分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服务规则(以下简称“使用规则”);所有该等使用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是您与公司自愿共同签订的,适用于您在本服务平台的全部活动。

1.3     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正文各条款或制定、修改各使用规则并在本服务平台相关系统板块发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应不时地注意本协议正文各条款及各使用规则的变更,若您在本协议正文相关条款和/或使用规则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本协议正文条款和/或使用规则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

1.4     您通过自行或授权有关主体根据本协议及有关使用规则、说明操作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您和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您因通过本服务平台服务而与您的交易服务商、平台合作机构、其他注册用户等产生的法律关系或法律纠纷均由您自行承担及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和履行通过本服务平台与交易服务商、平台合作机构及其他注册用户之间以电子形式签订的任何法律文件,并承诺按该等法律文件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二、服务的提供

2.1     公司通过本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1.1             账户注册

公司根据您提供的数据与信息,经过相应身份验证程序后接受您注册为本服务平台用户。

2.1.2             信息传递

当您在本服务平台账户进行相关操作、选择交易服务商、平台合作机构等相关服务时,您同意并授权公司可以为本条款约定之目的将您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提交至您的交易服务商、平台合作机构以满足您的服务需求。本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对接或其他方式,为您提供您与上述机构间的信息传递服务,并为您与该等合作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提供技术辅助服务。

2.1.3             借款额度评估

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会通过您提供的信息以及经您本人合法授权后自行搜集的信息对您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并基于此等评估、分析不时确定、更新您的借款额度评估情况。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状况随时调整对您的借款额度评估情况。您同意公司合作金融机构将您的借款额度评估情况实时同步至本服务平台以便为您进行实时更新展示。

2.1.4互联网消费信贷综合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品或服务网络平台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您推荐至本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助贷服务机构,由我司合作的金融机构或其他助贷服务平台合作的金融机构向您提供借款,并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方向您提供还款管理等服务。

2.1.5商品交易消费分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您提供商品展示、交易、消费分期等相关服务。

2.1.6资金管理技术辅助服务,公司将与其合作的银行、支付机构等合作为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资金充值、代收、代付、查询等技术辅助服务。

2.1.7本服务平台不时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本服务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具体将以届时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2.2     本服务平台或交易服务商等将不时更新商品之价格、数量等商品信息且不另行向您通知,当您使用本服务平台的商品交易消费分期服务时,请您仔细确认您所选购的商品名称、型号、规格、价格、数量等商品信息,并准确填写您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进行收货等行为和意思表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

2.3     您同意并知悉,本服务平台或交易服务商等所提供的商品之具体功能、用途等相关描述应以商品生产者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为准,并按照商品生产者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政策享受相关售后服务,具体请以商品订购页面展示为准。

2.4     基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或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公司可以限制、改变、减少、终止或暂时停止提供本服务平台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或提供、增加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因该等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而带来/导致的本协议的变更和调整并受其约束。同时,公司有权基于交易安全、交易公平和合规性等方面的考虑以及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不时对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设定相应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额度、交易次数、冻结或划扣资金等。您了解,本服务平台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您造成一定不便或限制,您对此没有异议。

2.5     您确认,您按本服务平台服务流程通过电子的方式所确认的交易状态、操作将成为您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服务商发送指令、要求/授权冻结资金、充值、代为支付或收取款项、订立合同等)的明确指令。您同意本服务平台以及公司有权按您的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和/或对应法律文件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并同意承担因此造成或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2.6     由于您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或操作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均由您本人负责,本服务平台以及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您同意,公司拥有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各种形式向您发送您使用本服务平台相关服务时所产生的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信息的权利。

三、费用

3.1     在您成功注册后,您可以自行根据使用规则和说明,通过本服务平台以点击确认的方式提交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卡分期还款、购买商品及消费分期等),由公司或合作机构对您的服务需求和您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评估以及决定是否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不对合作机构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直接或间接的担保或承担其他责任。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进行交易而产生的交易风险、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3.2     公司或合作机构将在服务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文件和相关使用规则收取必要的服务或管理费用,其具体内容、比例、金额等事项请参见交易过程中您签署的法律文件及相关使用规则。

3.3     发票

3.3.1您基于贷款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发票,由具体贷款方或担保服务方收取,并由对应的服务机构提供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公司对合作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具有法定开票义务。如您对开具发票有需求,请致电好分期客服,公司将协助您向服务机构申请开具发票,开票时间根据服务方开具发票的周期确定,一般为7-30个工作日。

3.3.2贷款本金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您在好分期平台基于贷款所涉及的本金不属于相关服务方的收入,无法开具本金发票。如您对结清证明有需求,请致电好分期客服,我们可以协助您申请结清证明,结清证明根据资方开具证明的周期确定,一般为7-15个工作日。

3.3.3如您对已购买的权益卡(超级会员卡、好借卡、省钱卡、好还卡等)有开具发票需求,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对应的权益订单开具发票,目前仅支持开具电子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请致电好分期客服告知正确开票信息及接收发票邮箱地址,信息提交后预计7个工作日内发票将发送至您预留邮箱中。

四、交易资金管理

4.1     为了便利您的交易,公司将提供技术服务,以便于您的交易服务商通过第三方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机构、金融机构等,下称第三方机构)为您提供交易资金管理服务(具体的交易资金管理服务以您和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同时,如果您的交易服务商通过本服务平台的充值等功能为您提供代收、代付等服务,则本服务平台将为您和您的交易服务商如实记录您的充值、还款、提现等交易记录。

4.2     您了解,上述第三方机构将在您接受交易服务商的资金管理服务过程中为您提供有关资金划付、存管、查询等方面的服务。如果就该等服务事宜,您与第三方机构另行签署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则具体服务事项以及各方权利义务以该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您同意:(a)受第三方机构可能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等各种原因所限,公司及您的交易服务商不对前述服务的资金到账时间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b)一旦您使用前述服务,即表示您不可撤销地进行相关操作,且该等操作是不可逆转的,您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要求取消交易;(c)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您应按照有关法律文件及第三方机构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您与第三方机构之间就服务提供、费用支付等事项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均由当事方自行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3     您保证并承诺您通过本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您同意,公司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协助其对您的账户及资金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等操作。

4.4     如果本服务平台出现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是有利于公司、任何交易方或交易服务商还是有利于您,公司都应当并有权通知您该等故障或错误以及纠正该等错误,各方权利义务应恢复至如果没有发生该等系统故障或处理错误双方应该享有或承担的权利义务。如果该等错误导致您实际支付或获得的金额与您应当支付或获得的金额不一致的,则在公司通知您该等处理错误后,您将收到您因该等处理错误而少收或多付的款项,您亦有义务按照公司的通知将您多收或少付的款项予以返还或补足。您理解并同意,您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少收或多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除按照前述规定进行返还或划扣外,公司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其他损失或责任(包括您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五、配送

5.1     当您使用本服务平台订购商品时,本服务平台可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合作平台向您提供配送服务,将您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您指定收货地址。本服务平台所展示的配送时间仅供参考,实际配送时间可能根据库存情况、交通路况以及天气状况等有所变化。

5.2     如您提供的配送信息错误或不准确,商品送达无人签收,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交通管制或战争等)导致无法配送的,本服务平台不承担因迟延配送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电子合同

6.1     您因接受本服务平台服务而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均采用电子方式订立,每一份法律文件可以有多份副本,并且每份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平台对您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进行验证并生成了与您的账户对应之唯一登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绑定邮箱、昵称、ID等,以公司不时要求为准)、您设置了对应的登录密码后,任何人通过您的账户之登录信息和登录密码登录进入您的账户后,在本服务平台或通过本服务平台的信息传递服务(无论是您直接操作、指令,还是您委托公司代理您进行操作、指令)而签署的法律文件、发出的指令、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您本人的行为,一经成立生效即不可撤销,且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产生强制执行效力。

6.2     您根据本协议以及相关的使用规则以电子方式在本服务平台上或通过本服务平台跳转至合作机构之网站、网页界面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后,非经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和程序,对应的法律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公司或合作机构向您提供该等法律文件的保管、查询、核对等服务,如您对该等法律文件的真伪或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本服务平台的相关系统板块或合作机构网站、网页界面查阅并进行核对。如您经查询仍对法律文件的真伪、版本有任何争议,应以本服务平台和/或相关合作机构或其委托第三方的服务器记录为准。

6.3     您同意本协议及在本服务平台上签署的相应法律文件均由公司在其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的服务器上以电子形式保存,该等服务器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您同意通过本服务平台跳转至合作机构之网站、网页界面签署的相应法律文件均根据交易文件约定方式以电子形式保存。

6.4     您同意您在本服务平台签署的相应法律文件以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签署,具体内容请参见《数字证书使用授权委托书》。

七、用户信息收集及使用授权隐私保护

7.1     您知悉并确认,您在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平台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本服务平台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信息、生物特征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服务平台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同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7.2     您在使用本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好分期平台及其合作机构会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目的,收集、使用、传输、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具体以《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您在使用本服务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另行签署的协议或授权文件的约定为准,签署协议或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您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协议、担保服务协议以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征信收集及报送授权书等。

7.3     您确认知悉,对于您通过本服务平台入口跳转至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的各项业务时,您知悉此业务是由该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为了便于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是否向您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您授权并同意公司将您在本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向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加密方式进行共享。您知悉并同意,第三方服务机构可能根据本服务平台合作情况增减,如基于合作情况变化导致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增减,无需您另行确认。

7.4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

7.4.1经过您的授权同意后,接收公司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您发送的服务相关促销活动等内容;

7.4.2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本服务平台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本网站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7.4.3本服务平台依法保障您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涉及您设备自带功能的服务会提前征得您同意,您一经确认,本服务平台在事先取得您的授权的情形下,可以开启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提供服务必要的扩展功能,您可以通过您使用的手机设置页面进行调整或关闭。

7.4.4本服务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网站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以及用户日志的储存期限。

8    风险提示及责任限制

8.1     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通过本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存在如下风险:

8.1.1您的借款需求因无法通过公司、公司的合作机构和/或交易服务商的评审和推荐从而导致无法得到满足的风险;

8.1.2因为①网络服务运营商、网站设备供应商等外部第三方的故意或过失,②技术限制带来的系统或设备缺陷,③本服务平台系统或相关网站维护,④法律法规变化、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的交易中断和/或交易错误的风险;

8.1.3您账户的登录信息、登录密码被窃取或泄露而导致您个人财产损失的风险;

8.1.4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被不法分子窃取、泄露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您个人隐私、生活受到干扰、侵犯的风险;

8.1.5其他风险。

8.2     责任限制

8.2.1在任何情况下,非因公司的原因导致的您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损失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第三方机构导致的损失、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的损失,您本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终端设备感染病毒或安全防御系统被突破造成您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或账户、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损失),均应由您自行承担或解决;此外,您理解公司基于技术限制和要求需要不时地对本服务平台系统或相关网站进行升级或维护并可能需要中断对您的服务,公司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8.2.2公司及其股东、创建人、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关联方和雇员(以下称“公司方”)均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您在前述情形下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营业中断损失等。您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各项使用规则、交易的相关法律文件,明确知悉并理解存在的风险,并在独立判断后作出交易决策。

8.2.3公司不能保证在本服务平台和/或在合作机构及其交易平台(如有)上交易各方展示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除非该等信息的不真实、不充分、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最终被有权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裁定、判决、裁决或命令认定为是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所导致且公司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4您有义务选择/使用公司官方开发的本服务平台软件系统,任何通过其他网站链接、邮件链接或其他方式登录非官方平台并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8.2.5公司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在本服务平台的链接或者您自行登录的第三方网站上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您应当自行对第三方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产品进行判断并谨慎作出决策,公司对第三方网站提供的信息、服务、产品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9.1     您在接受本协议并通过本服务平台网站或软件注册成为用户后,将取得对应之唯一账户(统称为 “账户”)。

9.2     您可自行为您的账户设置密码,并通过该账户登录本服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来接受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本服务平台将通过您的账户登录信息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在任何情况下,您应直接通过本服务平台登录您的账户,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您以电话方式传递任何信息时应拨打公司专属客户服务电话:【400-0856-608】(如公司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客服电话,请届时拨打新的客服电话),而不要拨打其他任何电话。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登录信息和密码,除您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外,您不得以借用、租用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您,无论是您还是您的代理人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用户名、密码泄露导致),以您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本服务平台后的一切行为和言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并应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3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登录信息和密码,防止泄露或被不法分子窃取。您若发现您的账户和密码被盗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公司,要求公司对您的账户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本人承担。同时,您理解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公司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赔偿、担保以及其他责任。

9.4     您应确保您向公司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合法有效,如您的注册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更新。如您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及后果,公司保留终止您使用本服务平台各项服务的权利。

9.5     账户使用限制

9.5.1您承诺合法使用本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及内容,不得利用公司服务和本服务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命令(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命令)的行为,亦不得利用公司服务和本服务平台从事任何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主体任何权利、权益的行为。

9.5.2除本服务平台另有说明外,构成本服务平台的全部内容均属于公司所有,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文章、设计、源代码、软件、图片、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以下称“本服务平台内容”),且您同意并承诺、确认该等本服务平台内容为公司之财产。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使用前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您亦不得将任何本服务平台内容镜像到任何其他网站或者服务器。任何未经授权对本服务平台内容的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9.5.3公司有义务根据有权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有效的法律文书、裁决、命令,不经事先通知而先行对您的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锁定、注销、划扣、处置您委托您的交易服务商管理的资金(如有)的措施以及其他措施,和/或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9.5.4公司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破坏公平交易秩序、损害其他主体的权益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行暂停、中断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以及/或者将您在本服务平台发表的内容和/或您的个人资料和信息移除或删除,以及/或者处置您委托公司或通过公司委托您的交易服务商管理的资金等资产(如有)等措施,且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认为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公司发现您的账户存在异常交易或认为您的账户存在异常交易的可能时;

(3)公司认为您的账户涉嫌洗钱、信用卡套现、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您的账户存在被冒用或其他公司认为可能损害您或者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时;

(5)公司不时公告的其他各项情形。

9.6     服务终止和账户的关闭、注销

9.6.1您同意:根据有权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有效的法律文书、裁决、命令,或者发生第9.5.4条规定的各项情形时,公司有权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并关闭、注销您的账户、删除该账户中的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或进行去识别化处理,同时将您滞留于您的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如有)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或者根据权力机关的要求进行其他处置。

9.6.2如果您决定不再使用您的账户时,应首先清偿在通过公司的服务而达成之借款交易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并按照本协议、使用规则以及您与公司、交易服务商、第三方机构另行签署的关于账户管理与使用的有效法律文件,通过您的账户向公司、交易服务商、第三方机构发出有效的资金支付指令,将您在该账户中记载的由公司或交易服务商管理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转移至您的银行账户,再向公司申请注销该用户账户。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您可正式注销您的账户。您的账户注销,并不必然导致您在合作机构及其网络平台(如有)上的账户注销,您在合作机构及其网络平台账户的关闭和注销,应当遵守其《注册服务协议》、《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名称以实际为准)等相关服务规则进行操作,并由您通过本服务平台向相关的合作机构提出明确的需求。

9.6.3如果用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以及有关借款交易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的继承人享有和承担。若用户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其账户及该等账户内的款项(如有),该等用户在本协议以及有关借款交易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9.6.4您应保证您注册账户时使用的第三方网站账户、手机号码为您个人合法所有;如果您因为该等第三方网站账户、手机号码失效、注销、更换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账户的,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6.5如果公司、为您提供资金管理服务的交易服务商、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金融机构在前述第9.6.1条至9.6.4条规定情况下另有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9.7     您同意并确认:您的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您责任的终止,您仍应继续履行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期间所签署之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对应的借款交易协议)项下未履行完毕之义务,并对您使用本服务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在该等情况下,公司仍可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根据本协议规定予以使用和披露。

10  通知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通知,公司有权以在本服务平台公示的方式发送,也可以向您的账户、您提供的您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发送信息、通过系统推送、发送站内信的方式发送,还可以拨打您预留的电话号码的方式发送,以及向您预留的住址以快递、挂号信的方式发送。如以公示方式作出的,在本服务平台公示当日即视为已经送达;向您的账户、您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以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的,一经成功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以电话形式发送的,通知作出之时即为送达;以快递、挂号信的方式发送的,投递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请您密切关注您的电子邮箱 、站内消息系统栏中的邮件、信息及手机中的信息,并在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及时通过操作本服务平台相关板块进行更新。您同时同意并确认,若您设置了不接收本服务平台的有关通知或提醒,则您有可能收不到该等通知信息,您不得以您未收到或未阅读该等通知信息主张相关通知未送达于您。

11  不可抗力、免责及责任限制

11.1           免责条款

因下列远远导致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公司免于承担责任:

(1)公司的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您的电子设备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4)因您的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经我们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公司的服务的;

(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故障、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公司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11.2 责任限制

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手方提供服务,您同意对我们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不得以此来主张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12  适用法律和管辖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签署地为本协议第6.3条提及之服务器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

13  其他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应继续予以履行。